各位研究生:
根据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已启动,为确保整个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19级、2020级、2021级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。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学校、无故欠缴学费、违纪违规等明确规定不能参评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。
二、奖励标准及名额比例
1、2019级、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、奖励比例及奖励标准
类别 |
等级 |
奖励标准(万元/学年) |
硕士研究生 |
一等 |
1 |
二等 |
0.8 |
三等 |
0.4 |
博士研究生 |
一等 |
1.2 |
二等 |
1 |
2、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、奖励比例及奖励标准
类别 |
等级 |
奖励标准(万元/学年) |
硕士研究生 |
一等 |
1 |
二等 |
0.8 |
三等 |
0.4 |
博士研究生 |
一等 |
1.2 |
3、我院奖学金等级名额分配
2019级 |
2020级 |
2021级 |
硕士 |
博士 |
硕士 |
博士 |
硕士 |
博士 |
总数 |
指标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总数 |
一等 |
二等 |
总数 |
指标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总数 |
一等 |
二等 |
总数 |
推免生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总数 |
一等 |
49 |
44 |
7 |
13 |
24 |
2 |
1 |
1 |
83 |
75 |
12 |
22 |
41 |
3 |
1 |
2 |
96 |
8 |
14 |
38 |
44 |
1 |
1 |
奖学金各等级名额分配严格按照比例标准确定,遇小数采取四舍五入取整。
三、评审条件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1,长大校发【2020】89号)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执行。
四、评审程序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采取学生申请、导师推荐、学院初评推荐的程序进行,具体流程如下:
1.51吃瓜网发布学业奖学金评审通知;
2.研究生本人申请、导师推荐;
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,并提交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3)及相关支撑材料。
3.51吃瓜网组织初评
按照《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评审细则,并组织初评,确定获奖初选名单,学院官网公示。
4.申诉处理
申请人若对初评和终审结果有异议,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。
五、时间安排
时间 |
事项 |
工作内容 |
11月11日 |
评审准备 |
各班下达评审通知 |
11月12日 |
个人申请 |
学生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|
11月13日 |
班级评议 |
确定初选名单报送材料 |
11月14日 |
学院审核 |
确定初审名单挂网公示 |
六、材料报送要求
(1)电子材料:《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4)、《成绩细则以及等级分配》;
(2)纸质材料: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以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。
各班班长务必于2021年11月13日前向将电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(yyylxgb@163.com),纸质版材料交到农科楼3014办公室。
长江大学51吃瓜网
2021年11月11日